|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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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沧州商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沧州商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给付原告***委托经营收益26368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6368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316元,由原告***负担65元,被告沧州商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