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富宁鑫橘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那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费视争议数额确定,收款单位:待结算财政款项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60×××97,开户行:农行百色分行营业部),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