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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市支行
自贡市沿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市沿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市分社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市支行贷款本金10,000元及支付利息(截止2019年3月21日利息6,709.17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贷款本金、利息还清为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元,减半收取计109元,保全费220元合计32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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