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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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报今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天栎源泉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世纪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哈尔滨天栎源泉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龙报今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哈尔滨世纪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龙报今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查封申请人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2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哈房权证里字第××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10-26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