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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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长春瑞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李红茹、蒋伟共有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付16号吉林汽车制动器厂家属区(建筑面积为92.16平方米、权利证号为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060192245-1号/1060192245-2号、丘地号为4-101/96-2-42504)房屋的产籍; 二、查封担保人徐春江名下车牌号为吉A1Y272的大众牌小型轿车的车籍; 三、查封被申请人长春瑞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瑞邦城市广场B区1046号建筑面积为125.49平方米(以测绘数据为准)、丘地号为3-77/1-8(1046)的房屋产籍。 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