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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书面道歉;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5元,由原告***负担800元,由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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