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书面道歉;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5元,由原告***负担800元,由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德州利源丰雅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