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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融运达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村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天津中龙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融运达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为本院(2015)一中执字第205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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