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桂阳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桂阳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桂阳县雷坪镇雍冲村欧家村民小组土地租赁费152790元,限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桂阳县雷坪镇雍冲村欧家村民小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127元,减半收取2063.5元,由原告桂阳县雷坪镇雍冲村欧家村民小组负担416元,被告桂阳众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64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