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美盾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圣丰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大连圣丰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大连美盾科技有限公司工程价款15.55902万元、违约金1万元,合计16.55902万元;

二、驳回原告大连美盾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大连美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4元,由被告大连圣丰包装有限公司负担36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则按放弃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20-07-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