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五河县神舟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279元,减半收取1139.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