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玉安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州玉安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440590.44元及补偿金8222.18元,并以440590.4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补偿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32元,减半收取401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19-1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