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讷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讷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281执1260号 王洪洁、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王洪洁与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6,1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到位26,175.00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王洪洁。至此,王洪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讷劳人仲字[2020]第120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