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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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市远见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一、三项; 二、变更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二项为:***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退还定金2万元及支付违约金3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保全费3120元,均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