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 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南开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其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