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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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82执240号 徐国良: 被执行人徐国良危险驾驶罪执行一案,根据南雄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282刑初233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徐国良负有缴纳罚金1500.00元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徐国良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到位1500.00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0)粤0282执240号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