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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524执79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川1524民初562号民事调解,在执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桂红、李俊、桂平金融借款合同责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桂红、李俊、桂平在2020年5月19日已主动向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清贷款本金162000元,利息14875.08元,案件诉讼费1880元。至此,本案执行标的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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