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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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房屋征收工程处 福建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的架空层房产享有14.64平方米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94元(已由原告预交),减半收取计2297元,由被告福建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