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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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