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庆明欣实业有限公司
安徽原野滤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安徽原野滤材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40200051/30408238,出票日期:贰零壹玫年伍月贰拾贰日,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到期日期:贰零壹玫年壹拾壹月贰拾贰日,出票人全称:安庆明欣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全称:安庆市宜秀区飞翔家居百货商行,付款行全称: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安庆支行,背书人:安庆市宜秀飞翔家居百货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安徽原野滤材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共900元,由申请人安徽原野滤材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19-1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