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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苏州科睿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Daycare课程合约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 二、被告苏州科睿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托教费26900元,并赔偿该款从2019年9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上海语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海宁市众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8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238元,由被告科睿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