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就2020年柯桥城区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维养及零星工程的设计项目、2020年柯南区块市政设施日常维养及零星工程设计项目的竞价报价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