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集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在160000元的财产价值范围内,网络查询并查封或者冻结被申请人赵洪举、***、***名下的财产;查封或者冻结期限均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申请人河南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集支行预先支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