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以左雄勇名义购买的武昌区巡司河商住区汇文新都D区5栋2单元21层2号房屋的商品房备案合同并将上述房屋权属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刘凯名下。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左雄勇银行存款3325元,或扣押、查封相应价值财产。 三、以上执行措施不足以清偿全部付款义务的,则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左雄勇应当履行义务部份的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