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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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杭州功臣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纳克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溪医药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再审申请人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请求。 再审案件受理费27028元,由再审申请人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