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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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48654.01元; 二、被告***支付原告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其中7737.02元从2017年6月9日起,28806.84元从2017年7月29日起,6591.95元从2017年11月24日起,5518.2元从2017年12月5日起,均按年利率18.25%计算,至对应代偿款还清之日止;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湖北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9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1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