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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迪维(连云港)置业有限公司
抚州市博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尚嘉超市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告***、迪维(连云港)置业有限公司5827万元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资金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其他财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3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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