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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燕江支行 三明市迈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三明市华岚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2014)三民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