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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北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代付款项112139元;

二、驳回原告河北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72元,减半收取计1386元,由***负担1257元,河北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9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由***负担950元,河北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9-16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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