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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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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8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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