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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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 攀枝花凡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彬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米易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米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责任限额内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医疗费扣除5%后为32790.48元,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6073.48元,合计48863.96元,其中应扣除***、及保险公司已垫支的费用39846.30元,尚应支付9017.66元,不足部份由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赔偿。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48元,由***承担800元,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