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怡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易租通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支付***车辆损失款40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656元,由***负担157元,*** 负担49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