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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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03执8487号 贾红霞、厦门市思明区红霞姐小吃店: 申请执行人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贾红霞、厦门市思明区红霞姐小吃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闽0203民初15568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贾红霞名下银行存款47228元,其中执行款45496元,本院收取诉讼费1150元、执行费582元。至此,(2020)闽0203执8487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