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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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原户主尹红如、共有人王月哲)位于镇平县曲屯镇312国道北侧的房屋(房权证号为00××04)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20XXXXX17)一处,查封价值以900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一年。查封期间,该房产不得转让、交易、过户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