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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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芜湖宏春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与他人(王继萍)共有的位于芜湖市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3C49室、3C50室、3C51室、3C52室、3C53室、1B179室的房屋,(不动产权号分别为:2012112580、2012111403、2012112582、2012112579、2012112581、芜房权证镜湖字第××号)。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商业中心A区4#楼501室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332470号。 上述房屋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查封,查封期限为叁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6-8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