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城市海鑫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东营浩博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东营浩博管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盐城市海鑫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