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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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东营市恒大棕榈岛9号楼2单元2103号房屋一套,期限三年。 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未按期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