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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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涉县正伟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涉县龙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河北益信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2000元; 二、被告中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损失统筹及第三者责任统筹限额内赔偿原告***703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8.5元,减半收取计804.3元,由被告中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