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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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缴纳部分47591元、由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负担,四川蜀汇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缴纳部分47591元,由四川蜀汇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