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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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 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开设的户名为:西藏大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羊八井至大竹卡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账号为×××上的存款585170元人民币,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案件申请费3445.85元,由申请人西藏天泽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