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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内蒙古恒万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台安天邦运输有限公司
内蒙古吉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59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台安支公司直销业务部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9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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