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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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内2501民初540号 原告:***,住***。 原告:***,住***。 原告:***,住***。 被告:***,住***。 原告***、***、***诉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6-9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