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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易星土石方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浙江杭报金都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浙江杭报金都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损失17396863.3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7180元,由被告浙江杭报金都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24103元,原告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30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6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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