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兵0201民初159号 原告:***,男,1993年出生,汉族,住***。 被告: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02297300369。 法定代表人:张银宝,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诉被告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