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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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523执恢284号 刘振伟、刘振敏: 本院在执行刘振伟申请执行刘振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双方当事人已就该案的给付内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2019年5月20日给付10000.00元、2020年1月7日给付20000.00元、2020年7月6日给付10000.00元,至此本案实际执行到位40000.00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9)黑0523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