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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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身故保险赔偿金200000元、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金7920元、附加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的住院补贴保险金540元,共计人民币208460元。 本案受理费4458元,减半收取2229元由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