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盱眙县四方物流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
无锡市万通汽车修理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负担。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74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6-22
发布日期 2020-07-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