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港达瑞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张家港达瑞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8963.00元,减半收取24481.50元,由上诉人张家港达瑞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会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