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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通洲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宜春市八达电杆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省八达电杆制造有限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栗县供电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956元,由上诉人江西通洲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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