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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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1191破申9号 申请人: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住***。 被申请人: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住***。 申请人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2018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对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受理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陈萍萍 审判员张红 审判员卢焰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孙程 |
| 裁判日期 | 2018-10-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