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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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南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2017)粤1303执2004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方群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漕宝路支行10×××91账户存款的冻结。 二、本案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方群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0-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